本馆介绍
办证须知
一、申办条件
凡16周岁以上的读者,持本人有身份证件(含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可持本人家庭户口本办理少儿读者证。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缴纳借阅保证金100元,保证金范围内每次可借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2、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缴纳借阅保证金100元,年满65周岁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读者也可以办理。保证金范围内可借书2册,借期35天,不予续借。
3、少儿读者证:缴纳借阅保证金50元。保证金范围内每次可借少儿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三、申办程序
1、填写《山阳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山阳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缴费后在办证处领取相应读者证和交款收据,并退还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存留不予退还。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服务规则和相关规定,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按照《山阳县图书馆资料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可代借图书。
五、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10元,补证后原件自行作废。
2、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3、退还时保证金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山阳县图书馆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